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新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项目编号:SZZD20220433),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新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
项目编号:SZZD20220433
二、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文件和报价
|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服务报酬比例(%) |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倍数 |
资格审查 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
1 |
深圳市光明御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50% |
2.95 |
合格 |
合格 |
|
2 |
深圳市盛嘉置业有限公司 |
15.00% |
3.00 |
合格 |
合格 |
|
3 |
深圳市龙康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3.00 |
合格 |
合格 |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
高建南、马勤、熊江晖、杨和平、陈楚萍(采购人代表)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评标方法 |
定标方法 |
|
1 |
深圳市光明御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综合评分法 |
按序确定 |
|
2 |
深圳市盛嘉置业有限公司 |
||
|
3 |
深圳市龙康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五、中标信息
中标日期:2023年02月09日
中 标 人:深圳市光明御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华夏路新围花园商铺2层2号
中标金额:服务报酬比例:14.50%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倍数:2.95
主要中标标的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金额 |
|
1 |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新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 |
1、本项目前期服务工作合作期限自前期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期限届满后项目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但仍未完成前期服务工作内容的,中选服务商提前3个月与街道办事处经友好协商后可延期,延期时限为1年,届时由中选服务商与街道办事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 2、关于“两年”的服务期,若在两年内出现《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自发布征集意愿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未达到前款物业权利人更新意愿要求的,三年内不得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情形,且此时两年的服务期尚未届满,采购人有权利提前终止服务。 3、关于服务期届满的延期,考虑计划有效期为两年加延期一年,若服务期限延期一年后项目规划仍未获得审批且还在计划有效期内,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中标人是否可以继续延期。同时,在服务期限延期且服务期限未届满时,若计划有效期届满仍未获得项目规划审批,采购人有权利提前终止服务。 |
服务报酬比例:14.50%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倍数:2.95 |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7402259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A座十三楼130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付工、黄工 0755-27402809转8003、8016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就上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开云(中国)Kaiyun·官方网站
2023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