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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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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改造美术室及准备室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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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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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满足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创建一流教师发展中心的需求,配合学科建设工作开展,根据广东省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指标体系的各项具体标准,对办公楼1楼103室和104室进行美术室及准备室改造工程,配置黑板、画架画板、石膏像、课桌椅等相关硬件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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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预算金额:≤1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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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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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迳口路光明教育科学研究院304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1 年 6 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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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要求书一并交至财务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