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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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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教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评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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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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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光明区教科研规划2021年度课题评审工作方案的基本要求完成对光明区375个申报项目的评审服务,具体如下: 1.评审主要进行两次:初评、复评,评审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15日,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递交给陈西良老师。 2.初评:需要组成18人的专家队伍进行为期两天的评审。把18名评委分成6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3名评委负责,分别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第一组负责评审65个,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各负责评审62个。 每个评委通过网络进行独立评审,从申报项目中评出A、B、C三个等级并打分。等级打分占比及分值:A等级占30%,打85—95分; B等级占50%,打75—85分;C等级占20%,打65—75分。根据3名评委平均分排序,得出评审组初评结果,报区教科院课题评审领导小组。 3.复评:组成9人专家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复评,复评结果报区教科院课题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最终结果,并由光明区教科院发布课题立项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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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2.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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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1.评审服务过程中涉及到专家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提供服务的公司支付。 2.中标提供服务的公司必须要要求公平公正开展评审服务,遵循保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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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迳口路光明教育科学研究院304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1年6月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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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要求书一并交至财务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