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就2021年光明区名校长办学特色培育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2021年光明区名校长办学特色培育项目
2、财政预算: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供应商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或网站信息查询截图。
三、项目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落实《光明区教育提升三年进行计划(2019-2021)》、《光明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培养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光明区基础教育系统“薪火˙PICK UP名师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2、服务标准与要求
(1)从学校整体出发,进行全面诊断,凝练办学特色;
(2)举办名家研讨会,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3)完成每个学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方案及PPT各一份;
(4)全国媒体宣传至少两次;
(5)专家邀约:包含但不限于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家、中国教育学会成员、国家级媒体人员等。
四、评选流程
1、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评审小组的构成: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招标小组。
五、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供应商按相关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六、其他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投标人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影响正常采购工作,将承担相应责任。
3、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七、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径口路路口
3、联系人: 王颖
4、联系电话: 0755—2324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