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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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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举行“童心绘光明”暨光明区第九届中小学生视觉艺术作品展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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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一)展览作品主题 “阳光下成长” (二)展览作品类别 中国画、版画、水彩(水粉)画、陶艺、书法、篆刻、摄影等(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三)展览作品规格 1.学生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特殊作品尺寸可以放开。 2.学生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69cm×138cm)。 3.学生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为展览效果的需要,特别要求各校做好作品的筛选和作品的装框装裱。 3.所有报送作品均须填好作品序号和《作品信息卡》(附件2),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雕塑和手工制作实物作品,贴于底座。 4.学校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二、展览安排 “童心绘光明”暨光明区第九届中小学生视觉艺术作品展将于2021年6月1日—15日在区文化馆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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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 不超过7.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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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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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径口路路口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3242665 传真: 公告日期:202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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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