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行采购办法》等有关规定,就2020年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搬迁服务项目,采用院内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基本内容
1.采购内容:2020年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搬迁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主要招标内容
(一) 项目概况
搬运服务,主要包含家具类约260件(办公台、电脑台、会议台、办公椅、文件柜、沙发、茶几、茶水柜、密码柜等);计算机设备类约100件(电脑、打印机等)、专用设备约12件(电钢琴、乒乓球台、二代身份证验证机等);通用设备类40件(相机、碎纸机、电冰箱、投影仪、相机、传真机、消毒柜等)、杂物约100件。
四、报名时间
(一) 报名时间
各投标公司应将以下报名材料于2020年11 月17日9:00-2020年11月23日18:00前送至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部304室;收件人:王老师,电话:13826500736。(截止时间过后无效)。
(二) 报名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评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各投标公司进行资格初审。
(二)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优价评标价法。
(三)评审小组的构成: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招标小组
六、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供应商按相关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七、其他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投标人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影响正常采购工作,将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迳口路光明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部304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26500736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