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行采购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装饰工程,采用院内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基本内容
1.采购内容: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装饰工程
2.采购预算:人民币:1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主要招标内容
(一) 项目概况
由于2020年10月份本院对办公室进行规划调整,部分场所功能设施及安全上存在缺漏与隐患,为确保更多办公场所能够尽快投入使用,现拟计划维修和改造一些项目,具体如下:
1、二楼和四楼改造男卫生间。现在二楼办公场所为原成校老师办公,四楼办公场所为本院教研员老师办公,教师人员众多,二楼和四楼只有女卫生间,造成男性如厕困难,需要将女卫生间隔壁的杂物间改造为男卫生间。二楼改造男卫生间预算为51352.37元;四楼改造男卫生间预算为51352.37元,以上二项合计102704.74元。
2、二楼205会议室改造为办公室;四楼401办公室改造为会议室。现在本院办公人员较多,为完善本院办公场地环境状况,拟计划对现有办公场地进行施工改造。二楼205办公室改造预算为8416.08元;四楼401办公室改造预算为47414.10元,以上二项合计55830.18元。
3、大堂修缮工程改造。本院一楼大堂墙面老化,凹凸不平,墙壁尘垢污渍较多,现拟计划对大堂墙面进行修缮改造,预算为9994.00元。
4、办公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垃圾清理费用,预算约8500元。
以上四个项目,预算为19万元(含税)。
四、报名时间
(一) 报名时间
各投标公司应将以下报名材料于2020年10 月23日9:00-2020年10月29日18:00前送至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部304室;收件人:梁老师,电话:0755-23242665。(截止时间过后无效)。
(二) 报名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评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各投标公司进行资格初审。
(二)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优价评标价法。
(三)评审小组的构成: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招标小组
六、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供应商按相关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七、其他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投标人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影响正常采购工作,将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迳口路光明教育科学研究院综合部304办公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42665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22日